正常 灰色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 > 中心动态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系列之缴存篇

2020-07-13 10:35:14  浏览次数: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系列之缴存篇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提高职工购房能力而实行的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军队职工和军队文职人员、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等六类人也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几乎已覆盖到全体人员。但目前我市私有企业、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仍比较低,为进一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私立学校、医院等单位缴存的积极性,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系列活动。

 

一、哪些单位及个人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军队职工和文职人员、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我市军队职工和军队文职人员及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等都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企业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也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以下好处:

1)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守法诚信的表现,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企业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免予征收所得税;

3)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体现企业规范化经营的状况。企业上市、与境外企业签订合同定单等都需要核查企业是否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4)可以为企业员工解决住房问题,留住人才,提高企业凝聚力,推动企业稳步发展。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个人主要有哪些好处?

1)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金额全部归个人所有;

2)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前扣除;

3)账户存储余额产生的利息免收所得税;

4)在购建普通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个人存储余额用于购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

5)在购建普通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6)满足销户提取条件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本息可一次性提取。

 

 

四、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或到柜台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单位设立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即可开户。

五、单位如何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

单位开立账户时同时为本单位职工开户的,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厅或到柜台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汇缴清册汇总表即可;正常缴存的单位新增职工时由单位经办人在网厅新增或在柜台办理,无需提供资料,只需向柜台工作人员提供新增职工相关信息并在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增加清册上签字确认即可。

六、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将款项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后各月,若缴存职工人数和缴存金额发生变动,应根据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及时在网厅或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同时按当月核定的缴存金额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

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缴存额+职工个人缴存额

单位或职工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八、月缴存基数怎样计算?

月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实际工作的月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需要注意的是,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三门峡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三门峡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怎么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单位、个人各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个人各12%)的缴存比例。企业月缴存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经营及财务状况,在5%-12%范围内选择;目前三门峡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十、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由所在单位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本人当月工资收入计算。

十一、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本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分别在预算、费用或成本中列支。

十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十三、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哪些权利?

1)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单位、受托银行、管理中心不得拒绝;

2)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管理中心重新复核;

3)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4)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款利率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所结利息自动计入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期。

十五、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

单位或单位人员基本信息有变动、单位人员有增减时,应及时通过网厅或到柜台进行调整。

十六、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发生严重亏损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没有建立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提出意见),并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后未补缴的缓缴部分,应视为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期满后应当办理补缴缓缴部分并恢复正常缴存。缴存应按当年规定的缴存比例进行汇缴。

十七、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持有关文件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同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十八、职工在三门峡市辖区内调动工作,其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由转入单位经办人通过网厅或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十九、职工调出本市范围工作,其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由转入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发起申请,转出地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后确认转出。

二十、单位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会有什么后果?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类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单位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或不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行政处罚;如果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令限期补缴本息。逾期仍不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自由职业者开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口,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自由职业人员(不含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人员)均可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依法享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相关权利。

二十二、自由职业者怎么开户?

自由职业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任意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

二十三、自由职业者月缴存额怎么确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缴存比例乘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为20%,缴存基数为当地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由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每月20日至25日由公积金中心将当月缴存额从缴存人银行卡划转至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十四、欠缴会有什么影响?

因缴存人银行卡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公积金中心无法划款而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应在下次代扣前补足相应代扣金额。公积金中心将在缴存人欠缴、停缴3个月后封存其账户,账户启封后需重新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十五、银行卡丢失、损毁怎么办?

缴存人银行卡丢失、损毁应到发卡银行补办,补办后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各经办网点办理银行卡信息变更。

 二十六、自由职业者无法再正常缴存公积金时账户应如何处理?

自由职业者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本息已还清,因出现收入减少或突发事件造成无法继续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由缴存人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二十七、自由职业者在新单位就业怎么办?

缴存人如在新单位就业,其住房公积金应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版权所有: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义煤集团分中心
办公地址:义马市银杏路豫西商务大厦一楼义煤住房公积金大厅
备案编号:豫ICP备05005065号-2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25号